龙港区集体商标续展要经历哪些流程?
互联网技术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给版权保护带来新挑战。例如,传统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网络侵权频发、网络侵权主体信息难以确定等问题。本文作者认为,要化解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难题,需要对新的法律关系、新问题等进行梳理,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法。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络技术的革命性进步,网络出版逐渐在出版领域异军突起,成为新时代文化传播的主力军。比如,平板电脑、移动手机等成为内容传播的新载体,进一步催生了纸质出版物的数字化演变。毋庸置疑,数字出版具有系列优势,比如携带方便、更新快捷、检索查询简易、阅读效率高等。但不可否认的是,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给版权保护带来系列挑战,比如,传统意义上的版权保护从理念上和侵权模式上都出现了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到著作权法律规则的适用问题等。笔者认为,在“互联网”大环境下,要全方位加强传统领域的版权保护,需要对这些新问题、新现象的法律关系进行梳理,以便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新技术带来新挑战,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给传统领域的版权保护带来多方面的挑战,以网络出版为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网络成为版权侵权的重灾区。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包括发表权、复制权、署名权等多项财产权和人身权属性。在传统出版领域中,对这些权利的保障和监督是可以预期和监督的,因为只要控制了出版源头和传播市场就可以做到有效防范。网络出版则不同,因为载体的数字化和网络的虚拟化,版权人无法控制作品的传播和复制,甚至在自己被侵权后都无法查清侵权作品的真正源头,这就给很多不法网络出版商以可乘之机。
其次,对网络出版主体进行审查难度较大。在我国,从事传统出版业的主体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但对于网络出版者而言,审查难度较大,原因如下:其一,很多综合性的网站的主业并非专业网络出版者,他们往往利用兼职的身份从事这项业务,这给审查带来难度;其二,很多不法网站利用“P2P”技术作为幌子,宣扬盗版资源来源于网民,网站并未存储这些内容,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其三,不法网站将服务器设在海外以逃避检查。
再次,不少网络出版者缺乏社会责任感。较传统出版业而言,网络出版缺乏行之有效的内容审核机制,很多不法网络出版商为了牟取暴利或其他非法企图,将充斥着不实信息、侵犯他人人格权和商誉的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的信息、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信息肆意在网络上传播。这些有害信息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出版秩序,而且侵犯了其他人合法权益,危害了国家安全和稳定。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避风港原则”,这一规则主旨在于鼓励互联网产业发展。然而,“避风港原则”却被很多不法网站经营者滥用。比如,不少非法网站利用所谓“他人”上传他人版权作品进行牟利,再利用“避风港原则”进行免责抗辩,逃避法律责任。被侵权人在事后很难举证,很难查清那些没有实名注册的“上传人”的具体身份信息。
笔者通过调研了解到,在“互联网”时代,滥用“避风港原则”实施侵权行为的方式主要表现在:注册小号,以虚拟人上传资源的方式,避免网站承担内容提供商的责任;以鼓励、奖励、唆使等方式教唆网民上传非法资源,网站利用“避风港原则”抗辩直接责任;以虚假的P2P模式,利用自建域外网站非法资源,提供深度链接侵犯他人版权等。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希望能最大程度弥补传统版权保护法律空缺。不过,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各类侵权形态越来越复杂,这就需要法院等相关部门运用互联网思维,结合法律现有规定来灵活应对。笔者认为,对网络侵权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准确判断是否属于合理使用范畴。首先,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前提是已经公开发表。网络背景下的公开发表,既包括在媒体发表、发表后的转发,也包括在自媒体平台上的发表,以及由权利人上传至自己的公开网络空间。不过,电子邮件、点对点的文件传送,或者由权利人注明不得转载或使用的字样,不在公开发表范畴之内。
其次,合理使用不得侵犯版权人的人身权。网络技术和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得作品被篡改的可能大大增加,包括标题的修改、内容的歪曲删减、作者署名的篡改、配图等歪曲修改等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完整性,不仅指内容,还应包括标题等可能影响作品品质和性质的主要部分。
最后,网络点评、评论、转引等情况应属于合理使用范围。转引与转载不同,转引是典型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我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可以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见,网络点评原文而转引的法律性质源自法律的明文授权,而转载则更多地来自网民相互分享的精神。
葫芦岛商标注册闪亮登场,商标注册成功后会颁发一个《商标注册证》,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这个证吧!《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的有关其商标注册的法律文件,上面记载着注册人名义、核定使用商品和类别、注册的有效期限等内容,是商标注册人主张商标权利时直接有效的法律凭证。
注册人印制商标标识,向人民法院起诉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或向柜上部门请求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时,都需要出示《商标注册证》。所以《商标注册证》是证明注册人拥有这件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证明文件。如发生《商标注册证》遗失,应及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补证。
《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限期限为10年,凡10年期满均可进行续展,每一个续展期间同样为10年。因此注册商标除续展、变更、许可备案、转让外,在有效期内无需再向核准机关国家商标局交费。商标注册闪亮登场,快快注册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吧!
如何申请铝葫芦岛商标注册?如何选择商标注册类别?由铝和其他合金元素制成的产品。它通常加工成铸造产品、锻造产品、箔材、板材、皮带、管材、棒材、型材等,然后经过冷弯、锯切、钻孔、组装、着色等工序加工而成。铝材商标的使用可选择商标分类第六类,主要包括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材;移动金属建筑物;轨道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非电缆;五件、金属小五件;金属管道;保险箱;不属于其他类别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石。铝的商标注册属于第六类,主要包括未经加工或半加工的普通金属以及这些金属的简单产品。它不包括铝土矿(I类);汞、锑、碱和碱土金属(I类);金属箔和金属粉末用于油漆工、装饰工、印刷工和艺术家(II类)。
一、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指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请注册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权利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查询。查询不是商标申请和注册的必要程序。查询范围于自查询之日起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的商标,不含审查国的在先主管机关信息。结果没有法律效力。仅供参考,不作为商标局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依据;
二、申请注册商标。如果你以自然人的名义申请,你需要一份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您申请注册为申请人,您需要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和公章。商标图样10幅;
三、商标审查。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为商标局收到申请之日,商标局对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本质审查是商标注册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进行审查、数据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初步裁定等一系列活动审批或者驳回申请;
四、初审公告。商标审批,是指经审查,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准予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不同于叙述性、公共性、公共性和他人商品或者服务的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
“注册在先”准则的内容是,一样或近似的商标由不同人提交请求,商标局将依法授权给最先提交注册请求的人。因此,越早请求葫芦岛商标注册,对商标的维护就越有利。通常应在各个国家、区域获得当地的商标注册。而且要尽能够早地向多个国家、区域请求注册商标。
“运用在先”准则的内容是,一样或近似的商标由不同人提交请求,商标局将依法授权给最先运用该商标的请求人。因此,越早运用该商标,对商标的成功注册就越有利。
根据啥条件进行商标注册,由每个国家自个的法令作出规则。例如美国规则商标注册是根据“运用在先”的准则,而中国则是根据“注册在先”的准则,这都是由本国法令决议的。
上一篇:绥中公司专利申请代理哪家强?
下一篇:龙港区专利需准备哪些材料?
最新文章
- 建昌集体商标转让费用全面分析[ 2025-01-17 ]
- 建昌集体商标转让费用详解[ 2025-01-16 ]
- 兴城集体专利办理的全面指南[ 2025-01-15 ]
- 兴城集体专利办理步骤详解[ 2025-01-14 ]
- 绥中个人商标注册申请费用全解析[ 2025-01-13 ]
- 绥中个人商标注册申请费用详解[ 2025-01-12 ]
